1. 流动人员与昆山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。 2. 流动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。 3. 调入地档案托管机构的调档函,来函请注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或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。 4. 调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。 注意事项:流动人员需将档案和户口同时转出。也可根据调入地要求先转档案后转户口,或根据本人需要先转户口后转档案,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。 办理程序: 1.流动人员向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申报材料。 2. 审核同意,流动人员凭调入地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调出。 3.审核同意,流动人员凭调入地公安机关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转移。 注:需要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调档的,如是昆山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,提供上海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“外调联系函”和昆山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前来办理。需要直接邮寄到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的,请用EMS寄至“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档案中心 崂山路9号”。 咨询电话:0512-55137206/55137205 办公时间: 星期一至星期五(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)上午08:30-下午4:30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地址:昆山市崂山路9号(新客站向西)